“五员”公益诉讼倡议书

全体政协委员:

为倡导政协委员担当好在公益诉讼中的“五员”角色,提升巢湖公益保护工作成果,政协巢湖市委员会和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认识,主动学习。明确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维护公益意识。学习掌握理念政策、法律规定、办案规则以及“五员”机制的任务流程等内容,及时了解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争做公益保护的倡导者。

二、维护公益,主动作为。关注身边公益领域的具体问题,发现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或行政机关违法行政或不作为致使公益受损的,在履行政协民主监督职能的同时,及时通过电话、邮箱、网络平台等方式向市检察院移送线索,争做公益保护的践行者。

三、发挥优势,主动协助。积极接受检察机关邀请,参加检察听证、跟踪观察、评估验收、案件回头看等公益诉讼工作,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优势,为公益诉讼提供支持,助力公益问题解决,推动公益事业的协同共治。

四、健全机制,构建合力。善于发现问题、积极建言、担当作为,发现检察机关办案中不规范、不完善的情形,及时实施民主监督,帮助改进工作,推动政协委员参与公益诉讼机制的完善健全,助推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法律监督的有效协作。

五、加强调研,转化成果。掌握信息、发掘课题、调查研究、深入思考,努力形成委员提案、大会发言、社情民意信息等履职成果,为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和公益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提供科学可行的意见建议。

六、传播正气,凝聚共识。积极参与公益诉讼组织的宣传活动,主动传播公益保护理念,讲好公益保护故事。主动联系所在的界别群众,加强宣传引导,形成社会各界别力量配合、支持公益保护的广泛共识。

让我们共同撑起守护公益的“正义伞”,谱写公益保护的“合奏曲”!

 

附:

一、检察公益诉讼介绍

检察公益诉讼,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公益保护困境的重要制度设计,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2015年7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开展试点,2017年7月正式施行。工作开展以来,检察机关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在公益保护多个领域办理了大量案件,在加强公益保护、促进社会治理、推动依法行政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检察公益诉讼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

民事公益诉讼,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经履行公告程序后,在没有相关主体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是指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如需要追究被告人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的,检察机关可以按上述程序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另如果相关法定主体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支持起诉。

行政公益诉讼,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先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2015年工作开展以来,巢湖市检察院始终扎实有序地办好各个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有力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努力服务巢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其中“生态检察”工作被评定为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品牌。

二、案件领域及线索移送途径

(一)办案领域:

检察公益诉讼办案领域包括法律明确规定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等领域,此外检察机关还在积极、稳妥地拓展办理其它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公益损害案件,例如公共卫生、生物安全、妇女儿童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网络侵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

(二)线索移送途径:

1、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线索微信平台;

巢湖检察院邮箱:chgyssxs@163.com;电话:0551—63504267;地址:巢湖市东风西路467号第五检察部(公益诉讼);

2、各位委员发现公益案件线索,亦可交由政协办公室(     ),由政协办公室统一交由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三、委员日常联络沟通途径

开展具体办案及活动时,由市检察院与市政协办公室专人对接沟通,再由政协办公室通知政协相关委组组织委员开展工作。

各位委员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等,可通过政协委组汇总至政协办公室或直接报至政协办公室,由政协办公室与市检察院对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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